第四十八期 2013年8月22日 为积极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工作 今天下午,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全体员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全体员工在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培训《旅游法》。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立军,经理秦红梅全程参与了学习。 此次培训学习由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地接二部计调经理任丹主持召开,今天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游住宿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 ,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 ,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 ,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各与会人员都积极听取了此次培训内容,并做了详细记录。 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旅游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旅游标准化工作进程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