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时请将身份证在上,本人户口本页在下,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供三份。 2. 2吋护照专用照片总计5张(2寸白底彩照)。 3. 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申请表背面需要客人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及签字),所盖章必须与户口本服务处所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相应的证明。 4. 办好以上手续请先将全额团款交与我处,我社为客人开具办证发票,客人需持填写好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照片2张,前往河南省公安厅办理。
办理入台证所需材料如下: (1)在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赴台游人员姓名、所任职务、初任日期、月薪、公司名称、公司电话、公司地址、主管签字、公司盖章) (2)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的复印件 (3)一般居民(如:退休、无业)工作者:提供本月内开立的、本人名下、冻结期3个月的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存款证明(银行办理)或本人名下的5万元以上的存单复印件。 (4)如果是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5)如果是夫妻双方同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果没有,开据证明 (6)如果小孩非父母带领赴台:请父母出具委托书,同意***带孩子赴台旅游,签字,并注明之间的关系 (7)填写入台证申请表《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
在职证明样本如下: 河南XXXXXXXXXXXXXXX公司 在职证明 X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XXX,月薪XXXX元。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焦作市XX区XX路X号X 单位电话:0391-XXXXXXXX 主管签名: 200X年XX月XX日(单位盖章) 焦作光大国际旅行社台湾旅游中心 【旅游常识】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入台证》所需材料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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